胖东来名誉权案胜诉:企业维权与网络言论边界的法治启示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胖东来商贸集团诉段某名誉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要求拥有百万粉丝的博主段某赔偿40万元并公开道歉。这场历时四个月的法律博弈,不仅为“红内裤事件”画上句点,更以司法实践划定了网络言论的法治边界,揭示出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维权与公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胖东来商贸集团诉段某名誉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要求拥有百万粉丝的博主段某赔偿40万元并公开道歉。这场历时四个月的法律博弈,不仅为“红内裤事件”画上句点,更以司法实践划定了网络言论的法治边界,揭示出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维权与公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
2025年2月4日,拥有130余万粉丝的抖音博主段某坐在镜头前,情绪激动地展示一条红色内裤。她声称这条在胖东来购买的女士内裤严重掉色导致自己隐私部位过敏起疹,并指责商家处理态度敷衍。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
一位百万粉丝的大V,发了一条内裤“掉色过敏”的视频,结果被法院判赔40万、公开道歉30天。起因是一件看似普通的商品,结局却成了网络环境的照妖镜。自媒体生态一路狂飙,但这次,终于有人为“带节奏”付出了真金白银的代价。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法院指出,涉事博主段某在没有核实本人皮炎症状是否系案涉商品所致的情况下,仍在网络平台发布,侵害了胖东来公司的名誉权,判决段某公开道歉,并赔偿胖东来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2025 年 5 月 28 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胖东来商贸集团与抖音博主段某(账号 “两个小段(小)”)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段某发布的 “红内裤质量问题” 视频构成名誉侵权,判处其赔偿胖东来经济损失 40 万元,并在抖音账号发布经法院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
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许昌市胖
胖东来商超花14万元检测费证明清白后,法院判决女博主赔偿40万并连续30天公开道歉。
近期,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案件涉及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之间的纷争。法院最终裁决,要求段某通过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道歉视频,并向胖东来商贸集团支付40万元作为经济损失赔偿。
5月28日,河南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胖东来与段某【“两个小段(小)”账号持有人】的名誉权纠纷案。判决段某赔偿胖东来经济损失40万元。据法院公开信息,该案涉事内裤品牌富妮来内衣符合标准。消息传来,5月30日,不少网友涌进富妮来直播间,支持该品牌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
这也让不少网友感慨:判得好,以后关于胖东来的言论都得掂量一下,不能因为流量就口无遮拦。
还记得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红裤头姐”造谣胖东来的事儿吗?就在2025年5月28号,这件事迎来了最终的宣判结果,“红裤头姐”最终被判在自己的账号上连续给胖东来道歉一个月,并且赔偿40万!
该事件起因于今年 1 月 30 日,段某向胖东来生活广场反馈,称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存在掉色问题,且穿着后出现过敏现象。值班人员登记问题后,表示营业后会安排区域人员处理。随后,从 2 月 2 日至 3 日,胖东来生活广场的员工、班长、主管及客服,多次与段某积极
2025 年 5 月 28 日,备受关注的胖东来红内裤事件迎来了一审判决。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定当事人段某需在其个人抖音账号 “两个小段(小)” 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信视频,且 30 日内不得删除,同时,段某要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经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并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并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